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粤0606执6879号
叶劲生、佛山市伍恒贸易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奋进贸易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恒远钢材贸易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友骏贸易有限公司、冯炳恒、劳汉光、黎润霞、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等:
关于申请执行人叶劲生与被执行人佛山市伍恒贸易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奋进贸易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恒远钢材贸易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友骏贸易有限公司、冯炳恒、劳汉光、黎润霞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冯炳恒所有的位于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乐从社区红棉东十二巷3号的房产(房地产权证0060342)进行委托评估,于2019年12月11日在全国法院询价评估系统进行电子摇号,随机确定以下三家评估机构及顺序:1.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2.深圳市国房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3.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第一顺位的评估机构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于2020年2月17日出具房地产估价报告【估价报告编号为国众联评字(2020)第F-10050号】,确定上述房地产的评估价为人民币3247932元。另申请执行人于2020年3月11日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书,选择北京产权交易所作为上述房产司法拍卖的网络服务提供者。
因被执行人冯炳恒、佛山市伍恒贸易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恒远钢材贸易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奋进贸易有限公司、劳汉光、黎润霞去向不明,本院依法向冯炳恒、佛山市伍恒贸易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恒远钢材贸易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奋进贸易有限公司、劳汉光、黎润霞公告送达(2019)粤0606执6879号之一拟网络拍卖告知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2019)粤0606执6879号之一拟网络拍卖告知书
联系人:周南华、评估拍卖组
联系电话:0757-23300009、18000850556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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